2012年3月17日 星期六

道教煉丹【用火禁忌】


這是外丹家關於起火和煉丹過程所遵從的各種禁忌。從上古代煉丹方士到道門中人都把煉丹看作一件十分神聖的事情,唯恐發生過失,所以就形成了種種禁忌,用火禁忌是煉丹禁忌中的一種。從廣義上看,用火禁忌與丹房禁忌是聯繫在一起的。 《丹 房須知·禁穢四》指出,作為煉丹用火的丹房尤其重視朝東方位,煉丹家認為這個方位必須禁止女子、僧尼、雞犬進入。在起火煉丹開始時,還應該點燃香煙,不使 熄滅。進入丹房,必須換上新的鞋子和衣服,不可以吃蔥蒜之類刺激之物。起火時,基於神明的信仰,煉丹家還要念祝禱文,祈求玄元皇帝等靈官仙君保佑煉丹成 功。在時辰上,起火煉丹也相當講究,夜半子時如果恰逢潮生,這是不能起火的,至於甲戊、甲申、甲午、甲辰、甲寅、甲子日也是不能開爐煉丹的,因為這是六甲 本命神明昇座之日,不可以起事,否則衝撞神明,煉丹將會失敗。此外,起火煉丹也禁忌風雨雷霆之時辰,不可呼魂喚魄,不可聽到哭泣悲哀之聲,不可看見血腥污 穢之物等等。此等禁忌有的出於信仰的原因,有的則是經驗的結晶,表現了外丹家對於相關因素的作用的認識。
參考文獻:
1·《丹房須知》,《道藏》第19冊。
2·《黃帝九鼎神丹經訣》,《道藏》第18冊。
3.胡孚琛主編《中華道教大辭典》,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,1995年,第134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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