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3月11日 星期日

~乩童與五寶法器~



乩童的來源有三:一是先天的由神明挑選,並施予個人各種症狀,使其擔任乩童;二是老乩童的傳承,年老的乩童退休之前,找一位合適人選繼承衣缽;三是後天的個人自行「起童」,受現場情境影響而「起童」,成為乩童,此乃所謂的「採童」。
然而,要成為一位稱職的乩童,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。首先,他(她)們必須是一位菩薩心腸、熱心公益、在地方上甚得人緣的人,這種個性在澎湖的「小法仔」要求的非常嚴格;其次,經過莊頭廟主神「卻乩」(神明挑中為乩童)之後,尚須經歷閉關受禁的訓練過程。

 
「採童」之後,只是「生童」,需要經過「坐禁」的過程才能成為「熟童」。「坐禁」 就是閉關,也稱為「受禁」或是「暗禁」,通常由一禁到七禁不等,一禁七天,但是,也可以「不禁」。首先要齋戒沐浴,閉關多在廟宇廂房,四周門窗緊閉,禁止 與閒雜人接觸,並用紅綢布遮光,一方面防人窺視,一方面防邪進入;內設神案晨夕焚香,地舖草蓆作床,要頭不見天、腳不踏地的修煉;另設有簡易的衛浴設備, 平時大門深鎖,只留一洞或是開一小側門作為送食物、茶水與交換盥洗衣物之用,通常以麵食和水果為主,絕無葷魚之物,只吃少許份量的食物,儘量避免大小便, 並以通宵不眠為上法。
「坐禁」期間,除了自我清心寡慾之外,主要學習的有:神靈附身、驅邪押煞與巫器法術的密儀,由老乩童或是「紅頭仔」(法師)教授這些絕學,能與他(她)見面的,也只有送東西的與教絕學的。

 
「坐禁」結束,即行「出禁」。「出禁」就是乩童「坐禁」完畢「出關」的意思,需要 在法師或是老乩童的帶領之下「出關」。這天通常是莊頭廟的大事,多會隆重其事。首先要操「五寶」法器(七星劍、銅棍、鯊魚劍、月斧、刺球),見血以表示已 經受玉皇大帝的任命;再來,則實行一種儀式,例如過火、過釘橋或是爬刀梯等等,表示破禁出關,正式成為乩童。
乩童的法術大約可區分為必須流血的「巫器」與不得流血的法事二種性質。其中,所謂的「巫器」就是「五寶」,指的是:七星劍、銅棍、鯊魚劍、月斧、刺球。乩童作法時,必操「五寶」以見血,因為血是一種見誠、闢邪與符力的象徵。

 
以下就「五寶」簡述之。
1.七星劍:又稱寶劍或是法劍,長約二尺半至三尺之間,為「五寶」之首。劍身非鐵 即銅,兩面各鑲嵌或是雕有北斗七星的圖案,此與北斗經或是星辰寶懺有關。相傳七星劍是張天師家傳兩件寶物之一(另一件為天師印),具有除妖斬魔、驅邪降惡 的法力。作法時,可同時合握兩把,亦可分持兩手,稱為合劍或是雙劍。操演的部位以割舌、砍背、劈額為主。

 
2.銅棍:長度約二尺半,是一紅漆木棍紮刺釘支或是三角鋼片的巫器,釘子的稱「釘棍」,鋼片的稱「角棍」,皆作八行排列,十三支與十四支釘子各四排,共計一百零八支釘子,應是根據八卦與三十六天罡七十二地煞而來。操演的部位以刺背、扎臂為主。

 
3.鯊魚劍:亦稱鯊魚齒,鋸取鯊魚的嘴前齒剔製而成,長約二尺七至三尺半之間,為 「五寶」之中唯一自然物品,據說為祭日與祭海的強力巫器。選用鯊魚劍有嚴格的規制,其排列於兩側的尖齒數目雖不一,但需符合「神治鬼,鬼治神」的算數口 訣,凡在「神治鬼」的數目中為吉,否則為凶器,例如1、2、3、7、8、9為吉,4、5、6、10、11、12為凶,若在凶數內,則要拔斷多餘的齒,使之 符合吉數。操演的部位以砍背為主。

 
4.月斧:造型似一班斧頭,體積較小,連棍帶刃約二尺,為「五寶」之中最難拿捏得準的巫器。操演的部位以剖頭、剖肩為主。

 
5.刺球:俗稱紅柑,球體四周反插釘支,大小不一,小者五十多支,大者一百多支, 皆作八圈排列、上下對稱;釘支尖處繫有串聯的紅綢線,與釘製銅棍一樣,除了可以固定法器之外,也可以避免操演時釘尖過度深入皮肉中。操演的部位除了與銅棍 一樣以刺背、扎臂之外,更可以刺黏頭、背、額、臂之上,有時也拿來作擲高的表演,即刺球擲高之後用空手、裸背或是頭部去接使之釘住。

 
於操演「五寶」之前,乩童要行「淨身」儀式,以香把觸身,主要部位為背、胸與腹部。除了「五寶」之外,近年來一些年輕的乩童也有持「鋸刀」的,尤其是俗稱的「五王陣」或是「法仔陣」的乩童陣頭。

 
「五寶」本質上是闢邪法器,每樣皆有驅邪神力,所以除了乩童使用之外,民間亦拿來 作「安轎」、鎮廟或是鎮宅之用。「安轎」的方法為:神轎左窗以七星劍和銅棍交叉,右窗以鯊魚劍和月斧交叉,皆成「╳」字,轎門則吊掛刺球;鎮廟或是鎮宅的 法器,五樣皆有,但多單一吊掛於門楣上,其中以刺球與七星劍最為常見。除此之外,還有一些設壇供奉著「五寶」,使得這些巫器有神格化的傾向。

 
參考資料:黃文博,《臺灣民間信仰與儀式》(臺灣風土誌4),臺北:常民文化,1997,頁9-102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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