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3月17日 星期六

道冠服飾

冠巾
混元巾
道士通常所戴的帽子的一種。圓形。以黑繒糊成硬沿,帽頂中心有孔。道士戴混元巾時,扎髮髻,帽頂之孔露髻,以一簪貫之。今全真派道士多用此巾,用以與正一派道士通常用的九梁巾相區別。


九梁巾
道 士所戴帽子的一種,頂如中式瓦房斜頂,前有豎立九疊,九縫。九梁巾類似於文獻記載的純陽巾和九轉華陽巾。《三禮圖》稱,「純陽巾,一名樂天巾,頗類漢唐之 巾。頂有寸帛,襞積如竹簡,垂之於後,曰純陽者以仙名,而樂天則以人名也」。全真派創始人王重陽起初也戴類似帽子,據《洞玄金玉集》稱,「重陽憫化妙行真 人,時在昆崳山居庵,用三尺半青布,造成一巾。頂排九疊,九縫。言夢中曾見,名曰:九轉華陽巾。師父風貌堂堂,有若鍾離之狀,加之頂起此巾,愈增華潤,誠 為物外人也」。據此,全真派道士初期戴九梁巾,但是今之全真派道士多戴混元巾,而正一派道士則在行儀時多戴九梁巾,以與全真派相區別。

袍服

法衣

法 衣即法服,道教齋醮科儀中法師穿著的統稱。明代朱權的《天皇至道太清玉冊》稱,「黃帝見天人冠、金芙蓉冠,有俯仰於上,衣金星鬥雲霞之法服,執玉圭而前 曰;帝勞心天下,為生民主,可謂德矣。帝始體其像以製法服,為道家祀天之服」。法衣,今多作科儀中法師所穿之服解,一般道士所穿之服則稱道衣。法衣比道 衣,製作精良,色彩華麗。雍容華貴,氣概不一。

道衣
道士平時穿著和科儀時穿著的衣服的統稱。今多指科儀時道士的衣服,包括:懺衣、道袍、法衣、絳衣等,相當於法服。但在科儀中,於法師所穿的法衣相對時,道衣指一般道士的穿著,其製作與精美程度都遜於法師所穿的法衣。

懺衣
懺衣是道衣之一種。一般道士在科儀中,禮經拜懺時穿著用的普通道衣。製作簡單。金籙道場時,多為紫紅色;黃籙道場時,多為黃色。棉麻製品。除胸前和後背有仙鶴之類的繡品裝飾外,衣身和衣袖等處,或全無錦飾,或略有八卦圖案。

絳衣
在 齋醮的大型科儀中,法師行法時所穿著的法衣之一種。兩袖寬大著地。法師展開雙臂時,兩袖與衣身合成四方形,象地之四角。絳衣之兩袖與衣身均繡有金飾豪華花 紋。法師行儀穿著時,一般要裡襯海青。正一道派法師穿著絳衣,多行進表科儀,法師在罡單上步罡踏斗,旋轉環繞,絳衣飄拂,溝通人天,一派仙氣。

鞋履

雲鞋

雲 鞋是高功法師行儀時所用鞋的一種。淺幫彩錦,圓頭薄底,鞋面裝飾有刺繡雲紋。雲鞋古已有之。據《中華古今注》稱,「至東晉,以草木織成,即有鳳頭之履、聚 雲履、五朵履。宋有重台履。梁有笏頭履、分梢履、立鳳履,又有五色雲霞履」。道教科儀中,南北朝時法師不得著用彩飾之鞋。雲鞋當是流行於宋元之後。今道教 行儀時,進表科儀中高功法師多在步罡踏斗時著用雲鞋。

朝靴
高 功、都講、監齋等法師在舉行大型齋醮科儀時著用之鞋的一種。白漆高厚硬底,黑色高幫,統及小腿。朝靴,古已有之。《中華古今注》稱,「靴者,蓋古西製也。 昔趙武靈王常服之,其製短靿黃皮,閒居之服。至馬周,改製長靿以殺之,加之以及氈及條,得著入殿省敷奏,取便乘騎也,文武百僚咸服之」。朝靴用於道教齋醮 儀禮大約是宋元以後的事。明代朱權的《天皇至道太清玉冊》稱,「圓頭,闊底之製,古謂之靴。履諸穢處來,皆勿登堂。蓋人間所用,山中則不宜也」。

壇場執事-高功
高功是道教行儀時的執事名稱,同都講、監齋等合稱為「三法師」,共同主持齋醮儀禮的進行。

由來

「高功」之稱,古已有之,原是指學問淵博的人。早期道教儀禮比較簡單,並無執事高功之稱。南朝高道陸修靜編的《洞玄靈寶齋說光燭戒罰燈祝願儀》中以「法師」之稱指稱高功。唐五代以後高功之稱才在道教儀禮之中廣泛使用,直至今日。

職能

《洞 玄靈寶齋說光燭戒罰燈祝願儀》稱任職法師(即高功),「斯人也,道德內充,威儀外備,俯仰動止,莫非法式。三界所範,鬼神所瞻,關啟祝願,通真召靈,釋疑 解滯,導達群賢」。唐五代的《金籙大齋補職說戒儀》又稱,「高功其職也,道德內充,威儀外備。天人歸向,鬼神俱瞻。躡景飛晨,承顏宣德。惠週三界,禮越眾 官」。高功當能步罡踏斗,溝通人神,代神宣教,拔度人鬼。在道教醮壇眾執事中,高功居於首位,一般均由德高望重的高道擔任。

壇場執事-都講
都講是道教行儀時的執事名稱,同高功、監齋等合稱為「三法師」,共同主持齋醮儀禮。

由來

早期道教儀禮比較簡單,並無執事都講之稱。南朝高道陸修靜編的《洞玄靈寶齋說光燭戒罰燈祝願儀》中才指稱都講。唐五代以後,都講之稱在都講齋醮儀式中廣泛使用,直至今日。但由於另設侍磬之職,因此都講之職能範圍已經縮小。

職能

《洞 玄靈寶齋說光燭戒罰燈祝願儀》稱,都講「才智精明,閒練法度。其任也,行道時節,上下食息,先自法師,次引眾官,禮拜揖讓,皆當讚唱」。唐五代的《金籙大 齋補職說戒儀》又稱任職都講的道士必須「洞輔該通,法度明練。讚唱儀矩,領袖班職」,即通曉科儀程式,精究科儀唱讚,演敷弘道,溝通人神。都講與高功等同 為儀壇道士之首。
壇場執事-監齋

監齋是道教行儀時的執事名稱,同高功、都講等合稱為「三法師」,共同主持齋醮儀禮。

由來

早期道教儀禮比較簡單,並無執事監齋之稱。南朝高道陸修靜編的《洞玄靈寶說光齋說光燭戒罰燈祝願儀》中才有監齋之職。唐五代以後,監齋之稱在道教齋醮儀式中廣泛使用,直至今日,但其
==職能==已經縮小。

職能

《洞 玄靈寶齋說光燭戒罰燈祝願儀》稱,監齋是「司察眾過,彈糾愆失,秉執科憲,隨事舉白,必使允當,不得隱溢」。唐五代的《金籙大齋補職說戒儀》詳列監齋的職 責有二,一是監督科儀的進行,「總握憲章,典領科禁,糾正壇職,振肅朝綱」;二是糾正行儀人的錯誤,「周密察非,從容授簡,有嚴有翼,毋濫毋墮」,繩糾愆 違,「外能合禮,以全濟濟之儀;內不欺心,免抱忡忡之恨」。唐代道士朱法滿在《要修科儀戒律鈔》中引用《升玄經》列舉監齋秉執憲章的十項要求,其中除監督 儀禮之進行外,還有監督供主和前來聽經者。隨時代之發展,內中大多已不適合今日施行。
壇場執事-侍香

侍香是道教行儀時的執事名稱,由參加儀式的道士擔當。

由來

早期道教儀禮簡單,並無用香的記載。南北朝時期,民眾生活和儀禮中用香逐漸普遍。南朝高道陸修靜編的《洞玄靈寶齋說光燭戒罰燈祝願儀》中才有儀壇執事侍香之稱。唐五代以後,侍香之稱在齋醮儀式中廣泛使用。至今,道教醮壇上仍有專職侍香的道士。

職能

《洞 玄靈寶齋說光燭戒罰燈祝願儀》稱侍香之職是「料理爐器,恆令火燃灰凈,六時行道,三時講誦,皆預備辦,不得臨時有缺」。唐五代的《金籙大齋補職說戒儀》則 要求侍香必須「精飾鼎楙,嚴潔案席,巡行坤炷,始終芬芳,玄鑑昭彰,丹誠露達,毋或中絕,有越初誠」,同時,還規定侍香如有失職,必須罰香、罰油,乃至 「罰算一紀」等。
壇場執事-侍燈

侍燈是道教行儀時的執事名稱,由參加儀式的道士擔當。

由來

早 期道教儀禮簡單,並無用燈的記載。南北朝時期,民眾生活和儀禮中用燈逐漸普遍。南朝高道陸修靜編的《洞玄靈寶齋說光燭戒罰燈祝願儀》中才有儀壇執事侍燈之 稱。唐五代以後,侍燈之稱在齋醮儀式中廣泛使用。特別是,元明以後,由於燈儀的流行,侍燈之職更顯重要而突出。至今,道教醮壇上仍有專職侍燈的道士。

職能

《洞 玄靈寶齋說光燭戒罰燈祝願儀》稱侍燈是「景臨西方,備辦燈具,依法安置,光焰火燃,恆使明朗。若遇風雨,火勢不立,諮白法師,宜停乃停,不得怠替,輒令闕 廢」。唐五代的《金籙大齋補職說戒儀》闡述侍燈之職不僅要置辦晚間照明用燈,而且要「整備缸篝,精嚴燈燭,高下照徹,內外輝華,際夜續明,乘晨收焰,光明 道境,輝耀齋壇」。《玄都律》還規定侍燈如有失職,必須罰香或者罰油等。
壇場執事-侍經
侍經是道教行儀時的執事名稱,由參加儀式的道士擔當。

由來

早期道教儀式比較簡單,並無侍經的記載。南北朝時期高道陸修靜編的《洞玄靈寶齋說光燭戒罰燈祝願儀》中才有儀壇執事侍經之稱。唐五代以後,侍經之稱在齋醮儀式中廣泛使用。至今,道教儀壇上,仍有專職侍經的道士。

職能

《洞 玄靈寶齋說光燭戒罰燈祝願儀》稱,侍經之職是「營侍尊經,整理巾蘊,高座几案,四座席地,拂拭齊整,不得懈怠」。唐五代的《金籙大齋補職說戒儀》規定侍經 之職有二,一為「嚴潔其裀,整齊捲軸,開函啟奏,收櫝敷陳」,即陳列、佈置和收藏經卷;二為「調和眾音,表儀庶職,觀聽允睦,幽顯交歡」,即為誦經唱讚作 準備。唐五代高道杜光庭在《太上黃籙齋儀》還稱,侍經道士在行儀開始時,須「整飭壇場,主張法席,經科几案,供養供須,施列敷張,皆需檢校」;行儀結束 時,須「收經,安置本座及整拂壇席,嚴待供養,無使外人凌冒輒踐法壇,此乃侍經職務也」,如有虛參職任,「侍經獲其殃責」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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